“小微企业扶持债券”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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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布时间:2012-11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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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8日,据银行相关人士透露,国家发改委将推出创新企业债,允许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发行“小微企业扶持债券”,以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,并将由银行首次担当企业债的主承销商。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债后,募集到的资金将以委托贷款的形式,通过商业银行为当地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支持。
政府在支持小微,银行也利用政府的支持政策。通过这种方式没有过度耗用银行的资本,但又能满足小微企业的发展。”上述银行人士认为,这种融资模式对政府、银行和当地企业来说算是三赢。
事实上,商业银行在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时,资本消耗的问题最为掣肘,而获准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的商业银行,其债项所对应的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(含)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,在计算小型微型企业调整后存贷比时,可在分子项中予以扣除,这也对银行的小微业务起到了政策激励作用。
而发改委如果放行小微扶持债,对有志于发展小微金融的商业银行来说助力不少。银行各方面成本会降低,小微金融本身的资质难以进入债券市场,现在政府介入相当于给小微企业做了增信,债券市场融资的资金成本较低,小微企业能获得更多更好的资金支持,而银行也更有利于减少资本占用。
目前,对于小微企业扶持债券的发行细节尚未公布,如何保证政府融资平台募得的资金全部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,对发债募集资金的流向如何审慎监管等问题还需持续关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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